南部某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,2020年10月獨自從學校返回租屋處時,遭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後殺人,震驚社會,高雄高分院今年3月二審宣判,依殺人罪判處嫌犯梁育誌死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民事部分,女大生的父母求償2千萬元,橋頭地院今(15)日下午宣判,判梁嫌應賠給女大生父母共593萬餘元。可上訴。
全案發生在2020年10月28日晚間,當時24歲的女大生,從學校獨自返回租屋處時,遭嫌犯梁育誌擄走,先性侵後殺人,並棄屍於高雄阿蓮山區!梁男供稱,他將鍾女擄上車時,對方還有呼吸心跳,他準備將對方載往他處的途中,才發現鍾女竟已身亡,慌亂之下,他才載屍亂繞19小時,最後將屍體棄置於大崗山。
梁育誌被逮後辯稱沒有殺人之故意,僅是失手殺人,檢方認為梁嫌為滿足私慾,其於隨機挑選落單女大生性侵未遂後,非但未有任何反省行為,反而變本加厲,再性侵殺害,且以繩結勒頭、毆打無反抗能力長榮女大生,使用此等令人髮指之凌虐手段,無理、任意剝奪無辜性命,完全無視過程中對方哭喊求饒之行為,偵結後依法對兇嫌梁育誌提起公訴,建請法院判處死刑。 橋頭地院在去年3月18日一審宣判,法官認為梁沒有教化的可能,依強制性交殺人罪、強制性交未遂罪、遺棄屍體等罪嫌,判處梁育誌死刑,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,全案依職權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。
真的很希望判死刑,但就算判了,應該也不會執行... |